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單身基督徒的困擾原來有續集的,雖然沒有上集般精彩,但還是要轉載一下
因為今仔對這篇很多地方的見解都非常不同,所以會用紅字即時批評)

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簡榮渭

本文作者從希臘神話、宗教改革和舊約聖經三個角度,說明教會為何不鼓勵弟兄姐妹過單身生活,他認為這些角度並不周全。作者更進一步,從舊約和新約聖經指出,單身者是完整的人,不是半個人;他說:「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為何教會不鼓勵單身的原因

耶穌和保羅、初期教會最重要的使徒都是單身者;可是,傳統上教會鼓勵信徒選擇婚姻。造成這種情況,有三個重要的原因:文化、歷史和聖經。

希臘神話的錯

若問神學上有什麼理由,強調男女一定要在一起?大多數的人是模糊懵懂,答不出所以然來,通常只是似懂非懂的說,「聖經豈不是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因此,倘若我們不結婚的話,人性就不得完整。」(這個答案有甚麼問題???今仔還會加埋God created Adam and Eve等等的examples)

這是錯誤的了解,因為按聖經的教導,完整的人性不是由男性和女性結合而成的。無論他是男人或是女人,他都是一個完整的人;男人不需要與女人結合才成為完整的人,同樣,女人也不需要與男人結合而成為完整的人。(Wait a minute,你的問題是:"神學上有什麼理由,強調男女一定要在一起?"而不是"神學上有什麼理由,強調男女一定要在一起人性才能完整?"今仔覺得單身或婚姻跟人性完不完整完全是兩回事!)

其實,以為男人女人結合,才是完整的人性,是西方教會受到希臘神話的影響。

柏拉圖講過一個神話故事,提及一個人因為墮落的緣故分成了男人和女人。從此之後,分裂成男性和女性的人,在尋到自己的另外一半之前,他們誓不甘休,絕不停止。按這個故事的說法,一個完整的人被分裂為男人和女人是一種的審判,直到他們找到自己迷失的另外一半,二人重新結成一體,一個完整的人才恢複原貌。

因著吸收這個神話故事,教會產生兩個神學的錯誤:一,誤以為單身是不完整的人性,惟有結婚才有完整的人性;二,錯誤的把男女互相吸引的慾望,看作是墮落後的結果。

這樣來了解「二人成為一體」的神學,絕對是一種的誤解。若我們相信一個完整的人性是由男性和女性合成的,無可避免的就結論自己在人性上只屬於半個人,所以要找尋另一半,以成完璧。基於這樣的了解,我們肯定對單身夾雜許多負面的感受。(嘩,原來基督教除了聖經以外,還會加入希臘神話的原素,真是開心大發現!!!以後查經是不是要帶本希臘神話???)

碧嫻就是這樣的典型例子。她今年37歲,最近曾友人報名參加了一次社會發展部主辦的單身男女聯歡舞會。她解釋說,「我一直對於單身感到耿耿於懷,因為覺得單身好像是不完整的生命。我承認,尋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從少女時代到現在一直是我的盼望。」

此外,就正向的來說,異性會相吸互悅,看到異性就會有一種難以描寫的情懷,是來自上帝創造的人性中根本的、合理的那種感受和願望,不是人墮落的結果。(真是第一次聽到異性相吸是因為人性墮落這個理論)

改教的後遺症

除了受希臘文化影響之外,基督教會“貶低”單身,另外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受改教歷史的影響。

當年改革宗的先驅,挑戰教會機制,拆毀教牧與平信徒之間的藩籬,因而推翻修道院、反對獨身制度;獨身是特殊恩賜,只有少數人有,婚姻卻是為絕大多數基督徒定下的旨意。

馬丁路德認為獨身既無需要,又不神聖。加爾文的看法比較溫和,他認為獨身是特殊恩賜,非人人可守。一般改教家相信,婚姻是上帝所命定的,用來延續人類生命的方法,因為婚姻能帶來新的生命(後裔)。因此沒有人有權力否定上帝在人現有的處境,和性慾的本性裏完成創造的心意。

這個說法被後來的神學家推翻,並且當年改教家反對守獨身的原意,是要拆除教士和平信徒之間的藩籬,反對教士階層過特別的生活、恪守特殊的信仰及道德標準;而迫令教士結婚,正是將他們平民化的重要手段。馬丁路德還以身作則,脫離修道院還俗後,與一位前修女結了婚。

後期的改革宗神學認為,婚姻是一聖召(vocation),目的是更有效地事奉上帝。因此他們認為婚姻是教會的聖禮,解除了教廷的鉗制,也留下較多的空間,讓人自己決定。

不幸的,今天繼承改革宗的傳統的福音派,仍然有很多人固執的覺得,上帝命定人人都要結婚。可能大家都忽略了當年的歷史背景,忘記了改教家反對守獨身,主要是為了打破修道主義,更忘記了後期的改革宗已經在神學上作出更正。還有一樣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當年反對守獨身的理由,主要是改革教制,並不是以獨身為獨立的課題,因此沒有很穩健的婚姻神學作為反對的基礎。

教會偏向鼓勵信徒選擇婚姻,可從出版看出端倪。基督教有關婚姻家庭的書籍多如牛毛,但是要找一本教導人如何過單身的生活的書,實在不容易。就是找著了,你會發現多數的書,都假設守獨身的信徒是女性,所以對男性來說,如果你想要找一本書講解男性獨身生活的,差不多是完全沒有資料。

我剛剛停下筆,花了一個多小時上網作了個小小的調查。在amazon.com網站基督教書類的搜尋欄,首先打上“marriage”(婚姻),一共找到 1,540本書。然後,我試了用“family”(家庭),該書店的網站出現2,274本書。之後,我第三次嘗試,使用“singlelife”,搜尋到 136本書。我詳細閱讀這136本書的介紹,發現只有27本是真正討論單身生活的,剩下的是單親、離婚或其他內容的書。(只是想說,作者在這裡犯下邏輯上的錯誤.很明顯,大多數的成年基督教徒都選擇了婚姻組織家庭,amazon當然會多這些類型的書,即supply and demand,原全跟基督教鼓不鼓勵婚姻無關)

舊約不支持單身

我們必須承認,教會強調婚姻家庭生活有其聖經根據的-舊約聖經-,這也是不支持單身最重要的原因。

耶利米先知稱耶和華吩咐他過孤獨的生活,說,「你在這地不可娶妻,生兒養女。」(耶十六:2)然而這乃是上帝一個非常獨特的吩咐,因為上帝的審判將要臨到這地。換句話說,先知守獨身不娶,乃是基於一個非常的時刻將要臨到,因此獨身或單身,不是一種的正常時候的選擇。

同樣的,以賽亞先知針對整個耶路撒冷發出的審判的宣告時,他預言,「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賽四:1)這裏形容一種的情形,女人為求得婚姻,寧可「倒貼」,因為對舊約的以色列人來說,無論男女,適婚而不婚是極度羞恥的事。

以色列人視單身為羞恥,其原因除了是創世記的生養眾多的命令之外,他們更是擔負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婚姻使得後裔的應許可以延續。正因為當人選擇不婚,以色列人作為上帝選民的應許,就無法延續下去,救恩和真理的應許也就必會被打斷。故此,婚姻,對以色列人來說是絕對必要的,而不婚也就是極度的羞恥。

單單看舊約,我們很容易就下結論,認為聖經以婚姻為正常選擇,而不贊成單身。(容易下的結論不就是最簡單直接的結論嗎???)不過,下面我們要多花一點篇幅,從更多的舊約和新約的經文來談論單身,大家可以明白原來單身不只是一個可能的選擇,並且是更好的選擇。(Translation: 我要開始扭曲經文去証明我認為的"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上帝呼召每個人結婚?──創世記神學

提及單身的選擇,基督徒所關心的一個基本的問題是,「上帝的心意是否要每個人都結婚?」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無可避免的,要回去翻閱創世記的兩個創造的故事。有四個要點是必須要提出的:

首先,創世記第一章記載,上帝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男性和女性都是上帝所造的,男性或女性都有上帝的形像,不是其中一個有上帝的形像,也不是兩個合在一起才有上帝的形像。請記得,無論是單身或是還沒有結婚,或是結了婚但是配偶已經去世,或結過婚後來離了婚,或是在婚姻關係中的男女,我們都是一個完整的男人、或一個完整的女人。因為無論是男、是女、是單身、是結婚,我們是上帝按自己形像造的完整的人。

罪進入世界後,人需要汗流滿面才能從地裏得食,但是,上帝的形像從來都沒有因為罪的緣故而失落。墮落之後的人,無論是男性或女性,聖經仍然堅持上帝的形像在我們身上(創九6;雅三9)。單身或結婚都一樣是完整的人,罪不能、也沒有能力改變這個事實。(Just prove my point: 單身或婚姻跟人性完不完整完全是兩回事)

第二,在創世記第二章裏,上帝說「那人(亞當)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幫助者做他的配偶」(18,呂本)。又說,「那人自己卻沒有遇見一個幫助者,快樂做他的配偶」(20,呂本)

這兩節聖經有幾點值得我們注意:

1.「獨居」按原文直譯是「分開」或「隔離」,基本的意思可作不與別人有來往,或不與其他人有關係。這裏經文要闡明的是,作為一個人,上帝的心意要我們與其他的人有交流、有關係、有互動,上帝不願意我們孤零零的過日子。換句話說,上帝要我們過一個群體的生活,以致我們可以彼此扶持、彼此鼓勵、彼此幫助。(很勉強的解釋,假如上帝鼓勵群體生活的話,為甚麼不造一大堆"亞當"而要造夏娃做他的配偶???這不是說明上帝鼓勵婚姻生活嗎???)

2.這個「幫助者」可以是任何人,不一定是終身伴侶(異性),當然可以包括終身伴侶,但是就算我們沒有終身伴侶或者選擇不結婚,只要我們不允許自己切斷與周圍的人的關係,我們就是遵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拒絕「獨居」,選擇「群居」。(同上,事實是上帝造了個"異性"作為亞當的"幫助者做他的配偶",怎樣說都不是"任何人"!!!)

3.這個「幫助者」一定是「人」,不是動物。現代流行的潮流是以寵物代替人的地位,很多人以寵物的關係和情感最「安全」和「穩定」,寧願選擇動物作為生命中最親密關係的對像。我不是說寵物不好,只是說寵物不夠好,若是寵物能夠滿足人的需要(在創世記,特別是指作大地管家的能力),上帝就不需要為他另外再造一個「幫助者」。("幫助者"是個女人!!!完全是選擇性斷章取義!!!)

第三,創二24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一命令曾經在太十九4f,林前六16,弗五31被引用。

無疑的,這個命令實際上把婚姻看作是男性和女性之間關係的焦點。但是,第二個創造故事(創二18~25)的命令,卻是在一個比男女關係更大的架構下講述的 ──上帝與以色列恩典的契約關係。而在新約裏,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就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從新約的角度來說,創二24的命令和整個舊約應許已經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不明白他想講甚麼,看來看去一二三都是在講婚姻的basis)

因此,婚姻關係已經從必要的男女關係,演進到一種相對的需要。婚姻不再是唯一的選擇,而是許多選擇之一。(只是想說,從來不覺得聖經說過婚姻關係是必要的男女關係,就算舊約世界裡也不見得所有人都結婚,也沒有記載上帝怎樣懲罰不結婚的人!)

後裔的應許已經成就

當應許之子彌賽亞誕生後,婚姻所擔負的救恩使命既已經完成,婚姻以及婚姻所帶來的後裔就不再是必要的了。

賽五十六1~8給我們一個亮光,在那裏先知不只宣稱,外邦人與以色列人將不再有分別,兩者將同樣被包括在上帝子民的祝福中,但他也同時在3節說,「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給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救恩的問題以及所牽連的婚姻問題,對基督徒的群體而言,已經比對以色列群體來得不重要。新約教會所關心的是,如何透過與耶穌基督的合一,而成為上帝的兒女。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約聖經裏,用來形容婚姻的“gamos”一字,只出現過一次:「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其他提及婚姻的經文,差不多毫無例外的都是新郎基督在末世的婚宴。明顯的,對新約的基督徒群體而言,婚姻已經不是一件必須履行的義務。相同的,在末世的時代,選擇單身不再是羞恥的事。(第一次聽到選擇單身 = 羞恥)

在所有的人際關係中,首先出現的是夫妻關係,然後才依序出現父母兒女、兄弟姐妹、親戚朋友的關係。在創世之初,夫妻關係是絕對必要的,藉此延伸出其他的人際關係。因此,婚姻無疑是一切人倫關係的起頭。任何的婚姻都會涵括這種關係的「潛能」。

但是,現代婚姻有很多夫婦選擇不要有孩子,結果「新」的家庭和人際關係,就不再因夫妻的關係而出現。此外,雖然改教家當年認為,婚姻比守獨身更能討上帝的喜悅,主要原因是婚姻裏可以「創造」孩子。但是,現代多數教會認同夫妻有自由選擇,要不要讓這個的「潛能」發揮出來。倘若人選擇不要有孩子的話,夫妻關係最原始的意義雖然被放棄了,卻不會造成問題,因為夫妻關係或婚姻關係的意義,還有很多其他重要的層次。

從宏觀來說,夫妻關係已經完成了它的使命,各種的人倫關係已經存在於整個社會生活。因此,從這個意義來說,夫妻關係在亞當夏娃之後,已經不是一個絕對需要的關係。倘若我們承認在婚姻關係裏的男女,有選擇要不要養育下一代的合法自由,我們也必須同樣承認單身人士,有選擇要不要與異性建立夫妻關係的合法自由。(第一次聽到要承認單身是合法自由,以前有法例禁止人單身嗎??)

耶穌基督是單身者

在新約時代,獨身(單身)不僅不是一件羞恥的事,它甚至被看作是一個可能、一個選擇、一個特別的恩賜和一個呼召。

改革宗可能過於沈迷於要與天主教搞對抗,不斷的提倡結婚比單身的選擇高超,因而忘記了新約教會持守單身最重要的基礎是,基督耶穌本身是單身者。同時,教會從來沒有因為耶穌是單身的,而懷疑他完全的人性(true humanity)。

從福音書的記載和教會歷史文件,我們相信,除了教會的群體之外,耶穌一生從來沒有結婚或訂婚,他沒有家室,沒有妻子兒女。

無疑的,耶穌並不反對跟隨者選擇結婚,並且對婚姻給予崇高的地位(例如,可十1~12)。可是,耶穌從來沒有吩咐他的門徒,不要像他一樣選擇獨身。並且,他給予單身的選擇一個重要的信仰基礎:「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嫁也不娶,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可十二25)

他又說:「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十九12)這節經文明顯沒有貶低婚姻的地位,但也清楚的闡明婚姻只是許多的可能之一。當然,這節經文也不足以使我們下結論說,守獨身是比較高超的選擇。然而,這節經文已經清楚的確定,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選擇不婚或單身,不僅是可能的同時也是必須的。就是說,在這個脆弱的地上的生命,有些時候是有義務選擇單身生活的。

單身是第一選擇──保羅的邀請

保羅是初期教會為多使徒中,選擇守獨身的一位,他並且力勸信徒學習他的榜樣,以獨身為第一選擇。(請問出處在那???)

為所周知,保羅從來沒有貶低婚姻的地位;反之,教會對婚姻的尊崇很大程度是來自他在林前六~七章對婚姻徹透的教導。他公開的強調:「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林前七28)他嚴厲的禁止信徒,以與配偶的信仰不同為理由來離婚(林前七10~11)。最重要的,他不僅接受婚姻是一個合法的選擇,它更是指稱婚姻是一個恩賜(charisma七7)和一個呼召(klesis,七17),因此婚姻的事需要非常謹慎。(但是,教會一些人士為了強調單身是「特別的」選擇,婚姻是「正常的」的選擇,就把保羅的教導倒轉過來,指稱單身是恩賜和呼召,卻故意不提婚姻這個崇高的本相。)

雖然保羅本身認為,單身是比嫁娶更好的一個選擇(請問出處在那???),但是他在林前六~七章從來沒有禁止人嫁娶。他只是一而再的強調他自己的選擇是單身。因此,保羅不把婚姻看為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命令,或是一個必要的約束。

一方面,保羅明顯的要避免信徒誤會他吩咐他們都要去嫁娶。另一方面,他很小心的表達,自己盼望信徒會偏向選擇單身,但他卻不要信徒以為他吩咐他們選擇單身。

當他看透婚姻是恩賜和呼召,他在林前第七章反複對信徒提出「個人」的意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1節)「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8節)「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按常才好……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6~27節)同樣的,他對那些負責安排兒女終身大事的父母長輩有相同的勸告:「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8節)而對寡婦,他的意見是:「若常守守節更有福氣。」(40a節)然而,說到這裏,他自己做了一個總結:「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靈感動了。」(40b節)這樣的說法等於他對自己之前的意見作出了擔保,單身的選擇不僅是他的意見,在上帝的靈引導之下,他領悟到單身是可能的,甚至是有其切實性的。(完完全全是斷章取義!!!假如全讀了林前第7章1:40,跟本不是在說單身比婚姻更好,而是在說假如守不到婚姻的規條,不如單身吧.詳見延伸閱讀)

至於他為什為以單身為第一選擇,保羅提出了兩個重要的理由來解釋。

單身的理由 1:世界將要過去了
第一個理由,他說,「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七31)
既然我們生活在末世的時代,現今歷史次序要來到終結。現今生活只能是暫時性的,今生任何的建設至終要拆毀。

在這個末世觀下,婚姻如同其他「世界的樣子」,都將要成為過去。如今時候已經不多了(29節),因此要把注意力放在最緊要的事情上。「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所有的;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林前七29~31)既然現實是這樣,我們當然就必須考慮到底還要不要哀哭、快樂、置買為業、使用世物,也就因此需要考慮要不要娶妻。

保羅可沒有說,面對這個問題,唯一的答案是不要。他只是說,他願每個人都應該謹慎考慮:世界將要終結的現實,而當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他自己的答案是「不要」。如果你不曉得如何決定,嫁娶或是不嫁娶,要請教他的意見,他會對你說,「最好不要嫁娶」。

單身的理由 2:主快要來了
保羅的第二理由比第一理由重要,他說,基督再來已迫在眉睫。因此我們不應該過度注意現今個人的得失,乃要投入上帝計劃最後成就,並以此為我們事奉的焦點。

基督第一次來已經引進上帝的國,在聖靈的帶領下,他盼望末日來臨的國度,因此今天他就努力學習要有基督的模樣,在現今他就像個「客旅」般活於此地。

故此,從天國事奉的目的來說,選擇單身最為合宜,因為這種的生活形式最沒有干擾、不會分心、也沒有限制(35節)。(同上,繼續斷章取義)

秀麗是極有才幹的姐妹,不但學位好,人品極佳,人緣又好。雖然媽媽不斷的催促她早日結婚,身邊也不乏追求者,但她總是不為所動,30歲佳麗依然孤家寡人。其實,秀麗已經決定參加國際救援機構,往伊拉克北部擔任英語老師,目前正在亞細安區域語言中心受訓,明年初就會動身,準備終身以服事貧窮兒童為職業。秀麗說,「我希望自己是一個隨時可以回應上帝呼召的人,任何時候只要上帝的呼召臨到,我就可以立刻拿起背包上路。因此,生活種種的安排都是圍繞這個目標而決定的,無論是經濟負擔、生涯規劃,我都不允許自己被「綁死」。」(個人選擇,也有人覺得婚姻生活好,完全跟topic unrelated)

婚姻一定會造成掛慮?

來到這點,當然很多人會問,到底婚姻會造成什為干擾、限制、分心?難道說,婚姻家庭對一個人的事奉沒有幫助?我們不是常常說,成功的男人(女人)背後需要一個女人(男人)?

按保羅的判斷,婚姻生活需要負起照顧配偶的責任,男人需要照顧妻子,「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3節)女人也同樣要照顧丈夫,「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4節)

看看保羅在五22~32講解夫妻之道,就知道他對婚姻生活有相當崇高的要求,並且認為良好的婚姻,需要雙方付出很大的努力和代價,彼此取悅,相互照顧。此外,無論夫妻的關係多為親密,現實的婚姻不時還是會出現問題,需要費盡心機去解決。考慮了以上種種的因素後,如果人要盡心、不受干擾的事奉上帝,他覺得最好是不要結婚。他說,「我願你們無所掛慮。」(32節)

保羅沒有說照顧配偶、夫婦彼此取悅,是件麻煩和負擔很重的事。只是,天國既然已經臨到,地上的生活又總是艱難的,婚姻固然有其優越之處,但是若要專心等候上帝的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不結婚為妙。(那為甚麼基督教牧師卻可以結婚?不是應該要像天主教神父一樣不婚來"專心等候上帝的旨意"嗎??)

結婚確實干擾事奉

保羅的意見表面看似不是很有說服力;但是,從現實生活的體驗,我覺得實在是洞澈之見。

素雲是教會的女傳道,剛結婚一年。最近,她頻頻要求主任牧師允許她「遲到早退」,原因是,她丈夫覺得夫婦二人應該經常常一起用餐,因而要求她準備早餐和晚餐。為了與丈夫一起早禱、用早餐,在丈夫出門上班後,才能匆匆趕到教會上班。下午,她需要在四點半之前下班,因為她需要搭一個小時的巴士才能到家。這是她在兩個月前,要求牧師允許她從小組事工轉到兒童事工後,再次提出工作調整的要求。上一次的理由是,丈夫對她每晚出席小組後才回家,頗有怨言。

我在教會事奉這為多年,見過類似素雲的個案不下十個。其中不乏有才幹和熱心的同工,特別是女同工,結婚之後,工作效率居然「一落千丈」。我發現,若是同工以婚姻家庭為重,作為請求調整工作的理由,如果你不答應,對方的臉色一定不好看,好像不明白你為什為這為冷血,為什為不懂得人情世故。

我想真正的問題,不是結婚一定會影響事奉的效率,問題乃是結婚的人在生命的優先次序裏,常常把婚姻擺在事奉之前。雖然很多結了婚的同工口口聲聲說,事奉上帝是他們生命的第一優先,但事實上,每每在決定事奉的前路、每天時間和精力的使用,當婚姻與事奉有了矛盾,婚姻總是自然的擺在前頭。(那應該效法天主教的神父修女,究竟這個牧師是不是無間道???)

單身或結婚關乎恩賜和呼召

當然,有人會辯論說,單身的人不一定就能專心服事上帝。此話確實不錯,我們見過太多的單身人士對事工的參與和熱誠,遠遠比不上一些已經結了婚的人。因此,無論選擇結婚或單身,我們最終要面對的問題是,保羅所講的恩賜和呼召。

如此說來,若問單身好不好?或結婚好不好?無論答是或不是,都是正確的。然而,保羅卻願意信徒能夠考慮到現實情況,婚姻確實是會造成一些分心和干擾,而單身確實是比較能夠提供多一點的自由,讓男性更有機會好好的服事主:「沒有娶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2節)同樣的,對女性也是相同的道理:「沒有出嫁的(婦女),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34節)

固然,保羅在緊接的經文裏(35節),很清楚的指出這只是他的意見,請大家不要誤會將它當作命令,就如他在之前的25節提過的,不過他確實相信單身是比較好的決定,因為單身人士比較能夠專心事奉主。(請注意,這是在"如果選擇事奉主"的原則下)

為什為不考慮保羅的勸告?

當我們小心的查閱保羅在林前七章的教導後,新約教會的信徒實在有足夠的理由大力地宣揚單身的好處。如果我們把聖經擺在其他一切教會的傳統之上,包括改革宗的傳統,從任何角度來說,信徒沒有理由面對單身的選擇時,猶豫不決,閃爍其詞,甚至低聲下氣。

雖然保羅一再強調他沒有命令信徒選擇單身,但是作為初期教會最重要的神學家和牧者,我們豈能把他的吩咐(17節)當作是不存在似的,甚至故意的迴避。更何況他在結束整個的教導時,不僅覺得自己言之有理,他見證自己的意見是符合整個耶穌基督的福音的。

不管你採取的神學立場是什為,有什為不同的婚姻觀,倘若你仍然相信世界快要過去和主耶穌快要回來了,你豈能忽略這個聖經的基本教導──選擇單身是件更好的事?從新約聖經的傳統來說,在基督徒群體中,就算不賦予單身比婚姻更超然的地位,但至少給予選擇守獨身者更多的尊敬。(Translation: 假如你想全心全意事奉主,請轉去天主教,加入神父修女的行列,以得到"選擇守獨身者更多的尊敬"!!)

做個有尊嚴的單身人

總結以上所說的,作為教會的牧者,我要這樣勸告弟兄姐妹:
1.單身不是一件羞恥的事。反之,按聖經的傳統,單身絕對是一件榮耀的事,特別你是為了更專心服事主而決定單身的。我希望你就像某位姐妹說的:「我真的以我的單身身份為榮!」(Singles club在賣廣告???)
2.作為新約的信徒,尋求婚姻的配偶不應該是你生命優先的事,你必須要常常記得,只有一件事:尋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這個agree)
3.故此,我希望你首先考慮單身的可能,然後才考慮結婚的可能。先確定最自然和最理想的選擇是單身,除非有特別的情況和強而有力的理由出現,比如說上帝有呼召和賜下足夠的恩賜,才謹慎的推翻單身的決定。(你之前不是寫了"單身基督徒的困擾"嗎?這點不就是你所寫的"壞鬼神學"其中之一嗎???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4.我切切的勸告你們不要先決定結婚,結不成婚,才憂憂愁愁的、無可奈何的單身。在這種情況下「被逼」單身,當然是沒有尊嚴,沒有動力,更不用說什為恩賜和呼召了。作為信徒,希望你在尚未仔細、嚴肅的考慮單身之前,千萬不要考慮結婚。(嘩,寫到結婚好像一件很容易的事,之前不是說過基督教徒想找個人談戀愛都很困難嗎??)
5.雖然社會和教會都在暗示:未婚的人無法擁有完整的生活(?),你實在不需要把自信心和自我形像建立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我的意思是,你的信仰告訴你,如果年過三十還沒結婚,你不是沒人要的。因此,你不需要用結婚來證明自己其實是正常的。(這個agree)

(今仔總結:
為了証明"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全文基本上只用了林前第7章來斷章取義!!其餘的只能說結婚或單身只是個人選擇,根本不能說這個比那個更好!!!我不是基督教,所以不知道基督教會是不是如這位牧師所說,鼓吹婚姻到要歧視單身教徒!假如真的話,那基督教真是很極端很有問題!!!)


延伸閱讀: 歌林多前書第7章
延伸閱讀: 論結婚嫁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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