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7, 2010

原來通識科是用來這樣做的


全球繁榮指數港排20 「經濟」入十大 「教育」表現差

Not a surprise,香港的教育是出了名差,連政府高官都送子女讀國際學校或出國留學便可知一二.只是,原來之前推行的通識教育竟然是個政治陰謀!!


生果社論:國民教育敵不過事實教育
2010年10月27日

回歸以來,歷經董曾兩任特首,都強調要推行「國民教育」。在今年曾特首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進一步加強國民教育內容」,又提出要「加深學生對《基本法》的瞭解……開發《基本法》試題庫」,彷彿採取這些政策措施,香港人對於自己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就會提高了。
1984 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港英政府公佈「公民教育指引」,包括幾項重點:民主教育、人權教育、國民教育、法治教育和全球教育。回歸後,港府將國民教育突顯, 而有關人權民主等則置於一份刊物的附錄中,之後對國民教育越來越強調。這次政府再次加大國民教育力度,顯然覺得這方面做得不夠。
香港教育學院副教授梁恩榮認為,以國民教育代替公民教育,違反國際教育趨勢,和目前全球化的多元公民背道而馳,有強烈的排外性,它不能令香港人衝出中國,看一個環球的視野,只能集中在一個國家中……。
儘管香港回歸已十三年,多年來民調卻顯示,香港人認同「我是香港人」的比例仍然高於「我是中國人」。香港人到了國外,通常都會表示自己是香港人,又或是「香港中國人」。這是因為國民教育做得不夠嗎?
在中國大陸,推行國民教育長達 61年。 2006年 9月 4日,中國三大門戶網站之一的網易旗下的網易文化在網上開始一項調查,題目是:「如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截至 9月 15日的十一天投票結果,在 11,271名投票者中,竟然有高達 65.1%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這個初段投票結果即時引發軒然大波,投票原定於 10月 11日結束,但於 9月 15日被強行終止,有關網頁也被刪除。
不願意做中國人更具體表現在幾十年來大陸人紛紛移居香港和海外。近年大陸的高官子弟、暴發的大款、明星名人,都湧居香港或外國,以行動表示不願做大陸中國人,儘管到了國外仍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國。
國家認同若不是口頭上虛情假意地說說,而是真正從心眼裏認同做一個國家的公民,認同這種身份,那麼首先要看自己做這個國家的公民有沒有自由和人權。也就是說,先要能夠做一個「人」,不是做狗或奴才,然後才談得上是甚麼國家的人。

對《基本法》的宣傳和學習,無助於國民意識的提高。許多人選擇做香港人,不是因為他們懂得《基本法》條文,而是香港的法治保護他們的人身自由,是因為香港人有法律權利。而不願做中國人的原因則是在中國大陸沒有這種保護個人自由人權的法律權利。
要人民有國家認同,只能依靠法治,法治首重司法獨立,只有法官才有對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而法官又能從寬鬆的角度去詮釋憲法中有關人民自由與人權的條文,並以嚴謹的態度去詮釋政府收緊人民自由的條文。美國最高法院 1989年的一項裁決,將焚燒國旗行為納入憲法第一修正案即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這是把人民自由置於國家形象之上的判例。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大法官之一、任職 34年的雨果·布萊克( Hugo Black, 1886-1971)有過兩句震古鑠今的名言:「憲法是我的法律聖經,它對我們政府的設計,就是我的設計;它的命運,就是我的命運。我珍視上面的每一個字,從第一句到最後一句;對憲法的最微小的要求的稍許偏離,都會讓我有切膚之痛。」「只有一個自由和不受箝制的新聞界,始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騙手段。在新聞自由的諸多責任中,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政府任何一個部門欺騙人民。」
在中國,劉曉波被以言入罪,而他只不過要求執行憲法,這樣的國家要人民怎樣認同?在香港,如果作為立法機關的人大繼續釋法,要香港人認同《基本法》怕也難了。再多的國民教育,又怎敵得過事實的教育呢?


(日月報)吳志森﹕洗腦教育:教死老師 讀呆學生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今年的施政報告,特首曾蔭權鄭重其事地宣布要在香港中小學全面推行國民教育,包括:資助中小學生內地交流;資助準老師到內地研習;增加學習《基本法》時數;開發《基本法》試題庫成為科目試題;成立獨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加強國民教育,有政策綱領,有推行步驟,有內容細節,絕不是走過場說了就算。今後中小學生,除了要應付繁忙功課考試,頻密內地交流增加其他學習經歷,還要把枯燥乏味的《基本法》背得滾瓜爛熟,應付考試。

不少有識之士早已指出,由公民教育變為國民教育,是一種倒退,不但違反世界潮流,更違反國內的大趨勢。內地將傳統狹窄的愛國教育,轉為與國際接軌的公民教育,愈趨普遍,但特區政府卻偏偏背道而行。

要求熟讀憲法,了解國家與國民的關係,掌握自身的權利,本來無可非議,但官員今天所推行的所謂國民教育,除了愛黨愛國、國家成就、身分認同等洗腦式教育之外,對多元批判,獨立思考,不是避重就輕,就是付之闕如。

教育局的「基本法教育網站」,提供可供老師下載的教學示例,有「認識高度自治」、「我學會了唱國歌」、「我參加了校內升掛國旗典禮」等部分,鉅細無遺地進行了愛國教育示範,隨處可見洗腦教育的痕迹。

在「我學會了唱國歌」部分,只強調認識中華民族精神,認同中國國民身分。國歌填詞人田漢的生平,到1949年就戛然而止,田漢在文化大革命被虐殺的悲慘遭遇,完全湮沒。《義勇軍進行曲》曾被禁唱,歌詞曾被改得面目全非,到後來才恢復原貌,這些歷史,更當從沒發生過,丁點都沒有提及。

基本法考試定引起無休止爭論

在「我參加了校內升掛國旗典禮」部分,三番四回講的都是認同、團結和貢獻,「旗上的五顆星及其相互關係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人民大團結」,但從沒挑戰為什麼幾十年來一定要由同一個黨來領導,犯了嚴重錯誤搞得生靈塗炭仍然可以千秋萬載?

中小學生的《基本法》考試,考核內容對錯標準,一定會引起無休止的爭論。看看以下的試題就知道了:

問: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什麼權力?

標準答案: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究竟是三權分立還是習近平講的三權合作?為何獨立終審之上又有人大釋法?)

問:香港特別行政區無權處理什麼事務?

標準答案:國防及外交。(特首打電話給菲律賓總統算不算外交?香港能否享有「次主權」?)

問:香港人能否享有出入境自由?

標準答案:能。(但為何香港保釣船出海三番四次被阻撓?出境權有否被剝奪?)

如此洗腦教育,除非只要信不要問,只能背誦不准討論,否則肯定教死老師讀呆學生。


原來做這麼多就是為了對香港的下一代進行洗腦,灌輸愛國愛黨意識!!不要小看這些洗腦運動,廿年前無數香港市民還為64上街遊行籌款聲援,誰知廿年後很多80後90後已經在猜疑究竟64有沒有發生!!當然,大陸形象這麼差這麼負面,不對港童洗腦的話,將來那會有香港人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現在還有誰認為"當奴"是無間道呢?


Source: hk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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