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8, 2011

報警


國慶日看過煙花回家,車位卻被別的車泊了.

已經不是第一次,通常我都是寫字條貼車窗要他儘快移走車子,但那時已將近午夜,兼且停車場有警告牌寫著違規泊車會被拖走,還有Monterey Park Police的電話.我唯有打那個電話報警.

20分鐘後有兩個警察來了,車子還在我的車位裡.警察問我有沒有見過那輛車,我說從來沒有.然後他們討論應否叫拖車還是拍鄰居的門,結果他們選擇了拍門.

原來那輛車是屬於我對面那戶大陸夫婦的其中一個訪客,她連忙say sorry然後駛走車子.

之後老婆擔心會否被人報復??我說雖然估到會是他們(因為深夜還在露台聊天),但我一定不會去拍門,慢一別人拿槍我該怎麼辦??更何況錯在他們,到處都有警告牌還要亂泊,就算車子被拖走都是咎由自取吧!

看來我們還是要儘快找地方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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