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1, 2010

你敢做吳美蘭老師嗎?




星島日報 2010年5月21 日
A16 每日雜誌 給總編輯的信 – 樂鞏南

四點錯誤指控

星島政治版五月二十日所報道的,吳美蘭老師說的一番話,不能視為言論自由的大前提之下所應該包容的不同意見。

她這番話是以錯誤根據,有意作出錯誤的指控:

她故意忽略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話。林曾公開說,個別公務員不必理會問責團隊(政治任命的司長和局長們)的取向,投不投票是他們有權作的決定。公務員尚且不必跟隨政治任命的官員,何況一般市民?所以不存在反面教材的問題。這是她的第一錯。

不存在反面教材問題

她將五月十六日的畸形、無必要的選舉與未來正當的二○一七特首選舉相提並論,這是第二錯。五名辭職的議員,當然有權辭職,但他們說明是要為了搞起一次補選而請辭,而他們又說明會參選,那就不是正當的請辭,又當別論。

她的「假如有一天……真是可以」,是懷疑會不會有一人一票的日子來臨。其實絕對不是Whether,而是When的問題。《基本法》答應了最終有普選,而人大常委又給了二○一七和二○二○的時間表,怎會存在Whether的問題呢?這是她的第三錯。

她的「我要有權選特首」,等於是說《基本法》沒有答應給我們這個權力。這是她的第四錯。

她一番錯誤的話,居然贏得了學生們的鼓掌,這是可悲的現象,顯示學生們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

教育局必須重視這嚴重的,誤導下一代的現象,必須糾正劣風。這不是包容異見與否的問題。


今仔愚見
  • 只要翻查這個樂鞏南的背景,完全符合退休高官→地產商董事=土共打手.
  • 原來課本真的有教投票是"香港居民應盡的義務",特首和局長帶頭宣佈不投票,怎會不是反面教材?也難怪,可能他們已經不是香港居民,不是投共就是有外國護照傍身吧!
  • 如果516選舉是畸形,無必要,不正當,那為甚麼政府要舉辦補選?那麼政府不是在做畸形無必要不正當的事嗎?還有辭職的正當不正當,不是跟合約規定,而是由樂鞏南來界定和批准嗎?
  • 傻啦!未來特首唐伯虎1994年都講過2007年香港會有60個直選議席,今年都2010啦,是不是要學陳冠希:無限期可以指5分鐘或者永遠?如果人大有給普選時間表,where is it?民主黨現在追的普選時間表又是甚麼?
  • 如果基本法說我們有權選特首,為甚麼我們現在還不能一人一票來選?基本法也說了很多東西,為甚麼都沒有兌現?連時間表都沒有,是不是要等幾千年後??
  • 原來學生鼓掌不合你意就是可悲和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你在批鬥人的時候是不是要先檢討自己個腦有沒有問題呢﹖
香港就是這樣,任何不合阿爺的聲音都要被土共打手(甚至車震賤男梁榮忠!)打壓和捉字蝨,"假如有一天"廿三條真的立法,吳美蘭老師便"真是可以"被判去勞改???


支持向唐英年說「我要有權選特首」的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吳美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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